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335992

Hulless oats


1 内容主题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莜麦的质量指标、术语、检验方法、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莜麦。

  1. 引用标准

    GB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GB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5498 粮食、油料检验 容重测定法

    GB2715 粮食卫生标准

  2. 术语
    1. 容重:莜麦籽在一定容积内的重量,以g/L表示。
    2. 不完善粒: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以下几种:
      1. 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2. 破损粒:压扁、破碎,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 霉变粒:粒面生霉或胚乳变色的颗粒。
      4. 病变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5. 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
    3. 杂质:通过规定筛层和无使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下几种:
      1. 筛下物:通过直径1.5mm圆孔筛的物质。
      2. 矿物质:砂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
      3. 其他杂质:无食用价值的莜麦粒、带壳莜麦粒、异种粮粒及其他物质。
      4. 色泽、气味:一批莜麦固有的色泽气味。
  3. 质量指标
    1. 莜麦按容重分等。等级指标及其他指标见下表:

      g/L

      不完善粒

      %

      %

      水分

      %

      色泽气味

      最低指标

      其中矿物质

      1

      680

      6.0

      2.0

      0.5

      13.5

      正常

      2

      650

      3

      620

    2. 莜麦以二等为计价基础。
    3. 卫生指标,按GB2715执行。
    4. 植物检疫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检验方法
    1. 扦样、分样,按GB5491执行。
    2. 容重测定,按GB5498执行。
    3. 杂质、不完善粒规定,按GB5494执行。
    4. 水分测定,按GB5497执行。
    5. 色泽气味测定,按GB5492执行。
  5. 包装、运输和储存

莜麦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商业厅,山西、河北省粮食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玉岚、杨爱华、武秀峰、汪兴华、闫兴虎。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121批准 199210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