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桐 油

GB 8277-87

Tung oil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桐油。

1 技术要求

桐油应具下列特征常数:

    1. 比重(20/4℃):0.9360~0.9395。
    2. 折光指数(20℃):1.5185~1.5225。
    3. 碘价(韦氏法):163~173。
    4. 皂化价:190~195。
    5. 热聚合试验(华司脱试验):282℃ 、7min30s内凝成固体,切时不粘刀,压之即碎。
  1. 等级方法
    1. 桐油的等级指标见下表:
    2. 桐油以2等为计价基础。
    3. 各级桐油中均不得含有痴油。
    4. 各级桐油中均不得混有矿物油、““松香”及其他类油脂。
  2. 检验方法
    1. 桐油样品的扦取按照GB5524-85《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执行。
    2. 比重的测定按照GB5526-85《植物油检验 比重测定法》招待。
    3. 折光指数的测定按照GB5527-85《植物油脂检验 折光指数测定法》执行。
    4. 碘价的测定按照GB5532-85《植物油脂检验 碘价测定法》执行。
    5. 皂化价的测定按照GB5534-85《植物油脂检验 皂化价测定法》执行。
    6. 热聚合试验(华司脱试验)按照GB5539-85《植物油脂检验 油脂定性试验》执行。
    7. 色泽、透明度、气味的鉴定按照GB5525-85《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
    8. 酸价的测定按照GB5530-85《植物油脂检验 酸价测定法》执行。
    9. 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按照GB5528-85《植物油脂检验 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执行。
    10. 杂质的测定按照GB5529-85《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执行。
    11. -桐油试验按照GB5539-85《植物油脂检验 油脂定性试验》执行。
    12. 桐油掺伪试验按照GB5539-85执行。
    指标 等级

    项目

    1

    2

    3

    色泽(罗维比色计英寸槽)

    黄35

    红≤3.0

    黄35

    红≤5.0

    黄35

    红≤7

    气味

    具有桐油固有的正常气味、无异味

    透明度(静置24h/20℃)

    透明

    允许微浊

    允许微浊

    酸价(mgKOH/g) ≤

    3.0

    5.0

    7.0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0.15

    0.20

    杂质,% ≤

    0.10

    0.15

    0.20

    β-桐油试验

    (3.3~4.4℃经24h后)

    无结晶析出

    无结晶析出

    无结晶析出

  3. 包装、运输和储存

桐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等储存的要求。桐油装具必须具备明显的“桐油”标志。并注明毛重、净重、出厂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粮食局、陕西省粮食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委托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商业部1987-10-17批准 1988-04-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