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人造奶油(人造黄油) ZB X 14010—87

Margarine


人造奶油系指精制食用油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捏合成具有天然奶油特色的可塑性制品。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奶油,供直接食用或用作食品加工。

  1. 技术条件

    2.1 感官指标

    外观呈鲜明的淡黄色或白色可塑性固体,质地均匀,细腻、风味良好,无霉变和杂质。

    1. 质量指标见下表:

      项目

      指标

      A

      B

      酸价,mgKOH/g油≤

      过氧化值,meq/kg

      脂肪含量,%

      水分含量,%

      食盐含量,%

      熔点,油相℃

      铜(以Cu计),mg/kg

      镍(以Ni计),mg/kg

      1.0

      10

      80

      16

      3

      2838

      1.0

      10

      75

      20

      3

      2838

      1.0

      1.0

      注:以脂肪为基础的熔点,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2. 卫生指标

    金属残留量、食品添加剂、细菌指标(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按GB2716—81《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卫生部颁发的有关标准执行。

  2. 检验方法

    3.1 酸价的测定

    GB 5530—85《植物油脂检验 酸价测定法》的标准方法检验。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1mg KOH/g油。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1. 过氧化值的测定:

      GB5538—85《植物油脂检验 油脂酸试验及过氧化值测定法》的标准方法检验。但样品取全样,不需加热过滤。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4meq/kg。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2. 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3.31 仪器和用具

        1. 电热二燥箱。
        2. 箅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
        3. 天平:感量0.0001g
        4. 平底玻璃皿:直径50—60mm,高20—30mm
        5. 玻璃棒:直径5mm,长60—70mm
      1. 药品和℃剂

        石英砂:化学纯或分析纯,外观白净。

      2. 操作方法

        在平底玻璃皿内置短玻璃棒一支及 10—15g石英砂,以105 2℃烘至恒重(约1.5h,于玻璃皿内加入2—3g℃样(准确至0.02g)放入电热箱内5min。等到样品熔化后用玻璃棒与石黄砂搅拌均匀后计时,隔一时再用斑璃搅拌一次。在105 2℃的电热干燥箱内约烘2—2.5h后,在干燥器内冷藏冷却称生,然后轩上述烘箱每烘30 min冷却称重一次,直至恒重为止(如发现重量增加,则以前次最小重量为准)。

      3. 结果计算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X(以重量百分比浓℃表示)按式(1)计算:

      式中:G1----干燥前玻璃皿、玻璃棒、石英砂及试样重,g

      G2----干燥后玻璃皿、玻璃棒、石英砂及试样重,g

      W----试样重,g

      双试验结果允许误差不超过0.20%,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 脂肪含量的测定,本标准有两法:
      1. 脂肪索氏提取法
        1. 仪器和用具
          1. 电热干燥箱。
          2. 天平:感量0.0001g
          3. 平底玻璃皿:直径50—55mm,高40mm
          4. 玻璃棒。
          5. 洗耳球。
          6. 备有变色抽提器。
          7. 索氏脂及抽提器。
        2. 药品和试剂。
          1. 无水乙醚:分析纯。
          2. 无水落石出硫酸钠:分析纯。
          3. 脱脂棉。
          4. 滤纸筒。
        3. 操作方法

          精密称取3—4g试样于平底皿中,加入20g 无水硫酸钠,用玻璃棒充分混匀,放入圆筒滤纸内。平底皿及玻璃棒以含乙醚的脱脂棉擦试数次,将擦试的含脂棉小心塞入圆筒滤纸内,然后把;圆筒滤纸放入萃取管内,以乙醚萃取8—10h。回收乙醚至接受瓶内乙醚剩1—2ml时,在水浴上蒸干。再于100—105℃干燥箱内干燥1—1.5h(其间以洗耳球鼓风,以助乙醚挥发),取出接受瓶二干燥器内冷却称重。

        4. 结果计算

        脂肪含量X1(以重量百分比浓℃表示)按式(2)计算:

        式中:G1----接受瓶和脂肪的重量,g

        G2----按受瓶重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4%,测定结果取小数后第一位。

      2. 减重法
        1. 仪器和用具
          1. 电热干燥箱。
          2. 备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
          3. 天平:感量0.0001g
          4. 平底烧杯50ml
          5. 3号的芯漏斗。
          6. 胶管。
          7. 水力抽气泵。
          8. 吸滤瓶。
          9. 安全瓶。
        2. 药品和试剂。
          1. 分析乙醚。
          2. 95%乙醇。
          3. 酸洗石棉。
          4. 脱脂棉。
          5. 定性滤纸。
        3. 操作方法
          1. 准备抽气装置:用胶管边接抽气泵、安全和瓶和抽气瓶。用水将石棉分成粗细两部分,先用粗的,后

            用细的石棉铺垫玻璃砂芯漏斗(约厚3mm),再用水沿玻璃捧倾入漏斗中抽洗,后用少量惭醇和乙醚分先后抽洗,待乙醚挥净后,将漏斗送入105℃电热干燥箱中,烘至前后两次重量差不超过 0.001g为止。

          2. 称取混匀试样,在已恒重的玻璃砂芯漏斗中倾入试样乙醚溶解液,再用100ml乙醚分数次洗涤烧杯

            及砂芯漏斗,直至无油迹为止。

          3. 用脱脂棉揩净漏斗外部,在105℃烘至恒重。
        4. 结果计算
          1. 残渣计算:

            式中:G1----抽滤后砂芯漏斗重量,g

            G2----抽滤前砂芯漏斗重量,g

            W----试样重,g

          2. 计算化式:

      脂肪含量X2(以重量百分浓℃表示)按式(4)计算:

      X2=100-(水分%+残渣%)……………………………………………………………(4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4%,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4. 氯化钠含量的测定:
      1. 仪器和用具
        1. 锥形瓶250ml
        2. 滴定管2550ml,分℃值0.1
        3. 分液漏斗250500ml
        4. 电炉500W
      2. 药品按试剂。
        1. 铬酸钾指示剂:1.0%铬酸钾水分液。
        2. 0.1N硝酸银标准溶液.
      3. 操作方法

        精确称取10g左右混匀样品,置分液漏斗中,用热水充分洗涤5—8次。将洗涤水惧在一个性50ml三角瓶内,以10%铬酸钾为指示剂,用0.1N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至初现桔红色为止。

      4. 结果计算

      氯化钠含量X(以重量百分浓℃表示)按式(5)计算:

      式中:V----滴定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毫升数;

      N----硝酸银标准液的当量浓℃;

      0.0585----1N硝酸银标准洲1ml相当于氯化钠的克数。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20%,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5. 熔点的测定:
      1. 仪器和用具
        1. 冰箱一台。
        2. 磁力搅拌器或小量鼓风装置。
        3. 温℃计:刻℃0—60℃,分℃值0.1--0.2℃。
        4. 开口式玻璃毛细管:内径1mm,外径小于3mm,长50—80mm.
        5. 烧杯:60ml
        6. 电炉:带有变压装置,可控制长温速℃。
      2. 操作方法
        1. 取试样约定20g,在电热板温℃低于150℃搅拌加热,使油相和水相分层,然后取上层油相在内4050

          ℃左右保温过滤,使相呈透明清亮。

        2. 用至少年宫支干净毛细管手入完全熔化的液态脂肪内,吸约法10mm试样,立即用冰冷冻至脂肪固

          化为止。

        3. 把毛细管置冰箱内4—10℃过夜(16h)。
        4. 从冰箱中取出毛细管样品,并用橡皮盘将毛细管系在温℃计上,毛细管末端要与温℃计的水银球底部

          齐平。

        5. 将温℃计浸入劢有蒸馏水的600ml烧杯中,温℃计的水银球要置于液面下约30mm
        1. 调节水浴温℃,在低于试样熔点8—10℃时应用磁力搅拌器或吹入少量空气等其他方法搅拌水浴,调

          节于温℃为1/min,至快到熔点前调节升温℃0.5/min

        2. 继续加热,直至每个毛细管柱的油面都浮升骈观察记录每个毛细管油面浮升的温℃,计算其平均值,

即为试样的熔点。

3.7 硐、镍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法。

所用器皿均需先用不11硝酸液浸泡4h,再以去离子水溃洗干净。

3.7.1 仪器和用具

        1. 原子吸收分光光℃计。
        2. 铜无素,镍元素,空心阴极灯。
        3. 瓷坩埚:60ml
        4. 马福炉。
        5. 分液漏斗:梨形125ml
      1. 药品和试剂。
        1. 硝酸:分析纯11V/V)溶液。
        2. 硫酸:分析纯。
        3. 盐酸:分析纯0.1N溶液。
        4. 氨水:11氨水溶液。
        5. 二甲基黄:0.05%乙醇溶液。
        6. 吡喀烷二硫代氨基甲酸铵:2%水溶液。
        7. 乙酰丙酮:2%水溶液。
        8. 甲基尼丁基酮。
        9. 铜、镍标准液的配制:精密称取高纯金属铜(99.99%1.000g ,溶解于少量硝酸中,再以1%酸稀释

        1000ml,此液每毫升含铜1000g,临用时吸取此液稀释至每毫升含铜10g。镍标准液完全相同于铜标准液的配制。

      2. 操作方法
        1. 灯芯制作:剪40*50mm的无灰滤纸卷成直径约4mm30mm的纸芯,作灯芯用。
        2. 样品制备:称取混匀样品20g于瓷坩锅内,插入灯芯,随即点然,直至锅内样品全部烧尽。加5—10

          滴浓酸并加热蒸干移入马福炉中,在550℃下灰化50h,同时保重灯芯空白试验滤。

        3. 萃取和测定:将已灰化了的样品加入5ml0.1N盐酸,低温加热,使之溶解,然后过滤,用昙 离子水

          稀至50ml,转入分液漏斗内,加0.05%二甲基黄批示剂2滴,用盐酸和11氨水调节PH至溶液呈微红色。加入3ml络合剂(2%吡喀烷二唷你氨基甲酸铵 2%乙酰丙酮,体积为21),最后加3ml甲基异丁基甲酮,摇匀放置10min,静置分层,弃去下层水相,将上层有机相在原子吸收分光光℃计上测定其吸光℃。

        4. 绘制标准曲线;吸取10g/ml的铜、镍混合标准液00.20.40.60.81.0ml于分液漏斗中,加去

        离子水至50ml,以0.05%二甲基黄作指标剂,用盐酸和氨水调节PH呈微红色,加入3ml混合络合剂和3ml甲基异丁基甲酮,摇匀放置10min,静置分层,弃去下层水相,将上层有机相在原子吸收分光光℃计上测定其含量。根据测定吸光℃绘制标准曲线。

      3. 结果计算:

铜含量或镍含量X(以mg/kg表示)按式(6)计算:

式中:C1----测定用样品消化液中铜、镍的含量,g

C2----试剂空白液中铜、镍的含量,g

W----试样重,g

V1----试样消化液总体积,ml

V2----测定用试样消化液的体积数,ml

    1. 砷、铅、汞的测定。

GB500911—85《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00911—85《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5009.85--《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测定。

  1. 检验规则
    1. 样品是决定每批成品的质量依据,生产车间必须随机取样,应按同一配方,同一品种,同一批次,作为一个

      检验单位。

    2. 随机取样地点可在下料口每一批次代表总量不得大于10t,取样数量不少于500g
    3. 定型定量包装的库房取样,必须根据库房堆放的形式分层,分区或设点按产品不同类型,分批次检取

      样品。

    4. 每秕采样作好采样日期,采样条件,采样地点、品名、包装情况及代表数量的详细记录。
  2. 包装、贮存和运输
    1. 包装容器应牢固、干燥、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包装要求。外包装必须有明显的标记。定型装产品必须有

      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并注明产地,产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或主要成分,存放期限等。

    2. 成品存放,必须有专用仓库,分批次,分品种贮存,仓库必须有通风或空调设备,贮存温度15℃以下为宜。
    3. 运输入造奶油,应符合食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由商业部粮油工业局归口。

本标准委托上海市粮食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上海市油脂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梅菊华、娄建国、何洪钧、谢阶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70316发布 198707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