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蓖 麻 籽
ZB B 33004—85Castorseed
本标准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调拨的商品蓖麻籽。
1 质量标准
纯质率,% |
杂质 % |
水分% |
色泽、气味 |
|
等级 |
最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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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7.0 |
1.5 |
9.0 |
正常 |
2 |
94.0 |
|||
3 |
91.0 |
|||
2.4色泽、气味:指一批蓖麻籽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3检验方法
蓖麻籽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GB5490—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有关部分执行。
4包装、运输和储存
蓖麻籽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等储存和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哈俊山。
本标准实施之日之起,原粮食部部标准油料004《蓖麻籽》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5
—10—16发布 1986—07—01实施